法律制度
- 与 法律制度 相关的网络解释 [注:此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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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andonment
委付
三 代位求偿权与委付制度之比较 委付(abandonment),是指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明确表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移转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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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access
场准入
最早"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一词是在我国准备加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过程中,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开始研究其他国家的相关制度,介绍和翻译相关的法律文件时引入的,有学者将Market Access直译为"市场准入",此后逐渐成为通用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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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hilles' heel
弱点
威克斯曼(JacobWerksman)有一句经典评论,"如果国际制度不能通过强制解决国家间争端来履行国际义务,那么它将成为国际法律体系的惟一致命弱点(Achilles he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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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law
判例法
笔者认为,法院可以将区分的重点放在"判例"和"判例法"(case law)--只要不明确承认判例在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约束力,判例制度和中国的法律体系与传统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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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norance
愚昧
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法律推理制度,分析法学是科学的,因为它减少法官的偏见、愚昧(ignorance)和腐败的可能性,阻止他们背离清晰表达的已制定出的规则. 然而,庞德是在它的实用意义方面喜欢这个科学的法律概念. 因此,他指出,分析法学的缺点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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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ist
法家
法律学派 (School of Law),或者说法家 (Legalist) 的支持者,寻求与儒家倡导的完全不同的社会. 他们没有悲叹黄金时代的没落,而是在努力设计适应新形势的制度. 他们认为人本性是恶的,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约束. 臣民的主要任务是服务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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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e Decisis
遵从前例
因为法院有另一种功能,所以德国决不采用英美判例法制度的"遵从前例"(stare decisis)的原则. 德国法院判决是发表的,法院也倾向于追随以前案件的推理. 但这种推理的根据并非是法律渊源,而却被认为是对立法机关立法如何被适用和解释(针对法律事实)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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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represented
代表
"公共利益法"(public interest law)是独特的美国法律发展现象,在1960年代它被用于描述律师代表那些在此之前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中未被代表(unrepresented)或充分代表(under-represented)的委托人和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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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ge-made law
法官法
虽然英美法的某些规范和法律思想具体来看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作为整体,鉴于其特殊的结构,其实是不适宜为新制定的民法典作榜样的. [4]法律的借鉴绝非将法条或制度照搬过来即可,以判例法(case law)和法官法(judge made law)为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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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merchant
商人法
互惠制度是主要的,或者你信任对方不会违反合同;第三方执行,即守约方将违约方的行为提交给第三方来解决,当然我们知道法律这时候属于第三方,但是除了法律之外,社会规范(social norm)、仲裁、商人法(law merchant)等等,也是属于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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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m stop:(有轨)电车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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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ish-e-Mohammad,JEM:穆罕默德军
16. 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Islamic Movement of Uzbekistan,IMU | 17. 穆罕默德军Jaish-e-Mohammad,JEM | 18. 伊斯兰祈祷团Jemaah Islamiya Organizatio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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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TING:糊版 底污;上色 著淡色;染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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