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人>网络解释>司法的 相关的搜索结果
网络解释

司法的

与 司法的 相关的网络解释 [注:此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absurd

荒唐

"[169]这种"不合理"是如此"有悖常情"(perverse)、[170]"荒唐"(absurd)和"丧失理智"(taken leave of his sense),[171]以致任何正常人都会说:"我的天哪!这当然是错误的!"[172]根据英国司法审查的判例,"不合理"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

rights ad rem

物权请求权

rights ad rem 物权请求权 | choses in action 已经被司法程序执行了的动产(例如,财产保全等),可依法赢得但未占有的动产. | documentary intangibles 有权利证明的无形财产

comparative advantages

比较优势

根据经济学的"比较优势"(comparative advantages)理论,如果司法与行政注定要共存的话,那么相对的弱者并不是无所作为;即使一方在所有方面都不如另一方,它还是应该从事它自己最擅长的事情.

Maritime Liens

海上留置权

海商总法包括了诸如海事诉讼保全(maritime attachment)的概念和制度;在船东责任限制中的委付(abandonment) 理论;诸如设置海上留置权(maritime liens) 这一基本权利而不是根据司法管辖进行程序救济的立法处理;意外致死的救济;

Thresholds

门槛

而<<刑法>>第217条和第218条关于盗版的规定,又由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而"门槛"(thresholds)过高,很少被援用. 实践中,要求个人违法所得数额达到6,000美元这个"门槛",使得刑事救济形同虚设,更何况执法者计算违反所得数额依据的是盗版产品的价格,

precepts

规则

他认识到,尽管法律有三层不同的意思--即法律命令,规则(precepts)本身,以及司法/行政程序--但它们可以用社会控制的概念(idea)统一起来. 因此,庞德把(approach)法律看作一种有组织的社会控制,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中,

right in rem

对物权

八、对物权(right in rem)和对人权(right in personam)以及所有权(ownership)对物(in rem)"和"对人(in personam)"这两个词在当时的司法推理中的使用一直十分混乱,其主要的用法如:对物权(right in rem)和对人权(in personam)、对物的

jus in re aliena

他物权

美国法官适用不方便法院(forum non convenience)原则有条件地撤销或中止案件的审理,将案件移送明显能够更方便地解决诉讼争议的法院,这彰显了司法利益[61]六、加拿大madredeus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诉世纪大桥包机有限公司作为他物权(jus in re aliena)的船舶优先权的真正

Soochow University

东吴大学

台北东吴大学(Soochow University)政治科学教授盛治仁说,陈水扁"已经丧失制定政策日程的能力. "比如,陈水扁到目前为止没有获得任何候选人的支持来填补司法领导的职位空缺. 然而,陈水扁有可能经受得住这些丑闻的考验,尽管他摆脱困境的能力有所削弱.

Geneva Convention

日内瓦公约

梅勒原书中记述的内容截至2006年最高法院的军事法庭的裁决,即军事法庭对于哈姆丹的审讯违反了<<日内瓦公约>>(Geneva Convention)以及军事司法统一法规(Uniform Code of Military Justice)的规定.

第27/39页 首页 < ...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 > 尾页
推荐网络解释

Greco-Latin square:希腊拉丁方格

Granduation of curve 曲线递合 | Greco-Latin square 希腊拉丁方格 | Grand lot 大批

cunningham:帆前角下拉索

斜拉器:kicking strap | 帆前角下拉索:cunningham | 调整索:outhaul

overstuffed:塞得过满

软性玩具 soft toy | 塞得过满 overstuffed | 教边 fray